《民法原理与实务》分为六编,即民法总论、人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继承法。在第一遍中,作者阐述了民法概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限;第二编中,作者讲述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人格权、亲属权等问题;第三编中,作者队伍全做了基本解答,主要包括:物权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相邻关系、担保物权以及占有取得时效;第四编,作者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概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第五编,债法,作者讲述了债法总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侵权行为之债;在第六编中,作者主要写了继承法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集成的其他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原理与实务》在编写体例上做了两方面尝试,第一,本教材按《民法通则》第2条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将全书分为了民法总论、人法、财产法三个组成部分,以便于初学者较全面地了解民法的内容,较好地把握民法各种制度间的联系。第二,《民法原理与实务》在每一章的后面都设置了“理论思考与实务训练”,以便培养初学者的基本理论素质及其初步实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