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伟教授:1969年8月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91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1月和1997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0年和2002年德国康斯坦茨大学法学院、德雷斯顿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兼职:2003年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2004年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专著:《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与实践》,工商出版社1998年1月;《欧洲环境法》,工商出版社2000年11月;《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5月。译著:《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版/台湾月旦出版公司2002年9月;《行政法》(两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论文:《论知识经济时代的行政法》、《论电子商务与行政法的范围与手段》、《论公共行政的现代化》、《电子政务的理论基础》、《论政府信息资源化战略》,载《行政法学研究》01-05年第2期;《论电子政务法》,载《中国法学》2003年4期;《论现代科技的价值理性》,载《法制日报》2003年6月26日;《德国自治行政制度》、《行会法》载《行政法论丛》第6-7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