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歌唱着。把歌唱作为抒发人们感情的手段,同人类的历史一样久长。靠人声直接演唱的歌曲,是音乐艺术的品种之一,是文学和音乐的完美结合。作为文学的歌词,作为音乐的旋律,二者相辅相咸,相得益彰,共同完成着艺术形象的塑造和内心情感抒发的任务。歌曲,以其短小精悍的形式,同时,由于“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见先秦《乐记》),又使其成为与时代联系最好的艺术品种。好的歌曲,首先要有好的歌词。因为在一般的情况下,歌词是歌曲旋律写作的基础。只有那些意境深邃、语言生动、形象鲜明、“声诗并著”(见李清照《词论》),既有诗的素质,又有歌的性能的“能唱的诗”,才能引发曲作者的创作欲望,激起曲作者的创作热情,挖掘出心中美的旋律。所以,好的歌词应该既可以同旋律结合成为一首好的歌曲,又是一首能离开旋律而独立存在的颇具审美价值的好诗。好的歌曲,当然还应有好的旋律。歌曲中旋律的发展,既要符合歌词内容表现的需要,适应歌词的结构和语言特点,又应保持自己的音调风格的统一、气势的连贯,富于逻辑地有序发展。完美的歌曲旋律应该是离开歌词也能充分表现内容而独立存在的有机体。还应公允地指出,在一首业经演唱者二度创作后已被“树起”的优秀歌曲中,旋律的艺术表现能力应大于歌词,这也是歌曲体裁本身应具有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