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虽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承担着光荣的任务,但是,她的成长历程却是曲折的,有过“三落四起”的历史:第一次,1951年 8月成立农业合作银行,它是人民银行领导下的专门从事农村信贷的银行;“三反”运行后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精简机构,于1952年 7月撤销了农业合作银行,农村金融工作由人民银行直接经营和管理;第二次建立在1955年3月,当时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参照苏联经验,建立了一个专业的农业银行,以便把国家的农业信贷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组织在国家的政策要求下,有计划地支持农业合作化行动,打击高利贷;时隔两年,又以人、农两行工作很难划分为由,于1957年4月,撤销了农业银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以后,农业问题、粮食问题,成了当时国家经济生活中最紧迫的重大问题,在这种形势下,经国务院批准,1963年10月再一次成立农业银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基层机构设置上的矛盾,两年以后,到1965年11月,农业银行又一次被撤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银行于1979年3月才又正式恢复。行史编写人员对农行这段“三落四起”,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对历史问题的研究和总结是有益的。鉴于农行曾经几起几落,1979年3月13日农业银行第四次正式恢复时,人们还有“这次农行恢复是一岁,还是万岁?”的悬念,经过此后18年的努力,中国农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这类悬念已经冰消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