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正在“危机变法”(代序)
第一章私募基金的历史演进
私募基金的出现,是中国基金市场上的一次思想革命.如果说公募基金较多地有类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那么私募基金则更多地具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由于每个个人的资金在私募基金中都占相对可观的份额,它使得这些资金的产权特点比公募基金的中小投资者资金的产权特点更加突出,有利于塑造社会的产权意识,有助于推动资金的增值冲动
第二章私募基金的现实分析
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提升,“私募基金”是难以阻止的,是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工具.面对我国已经存在的约估7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对我国“私募基金”是一律取缔还是因势利导,这已是摆在决策者面前必须正视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第三章私募基金的发展模式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主要的资金融通渠道在一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风险收益投资组合中起着核心功能.从金融产业角度上可以说,这些金融活动代表着一种新型的产业力量,这种力量将使进行这些活动的我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创造力与生产力迈进新的高度,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持续提高
第四章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
我国现实中的私募基金是非常有限的.一般的委托理财.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的代客理财是“阳光下的经营”,具有充
分的法律依据,同时它们根本就不具有私募基金的特点,所以我国“地下私募基金”的数量远远达不到7000亿元,乐观
地估计也不会超过3000亿元
第五章私募基金的框架构建
国内私募基金的异军突起,实际上是对现有规则的一种突破,它直接源于同公募基金有着不同风险与收益的理念所反射出的强大的投资理财需求.目前市场中大量存在着想把闲置资金运转起来.但对投资市场又不太了解的投资者.我国证券市场上现有公募基金的投资操作及年终分配情况对于这部分投资者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而把钱交给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的地下私募基金,却又要他们承担较大的非市场风险
第六章私募基金的制度设计
私募基金“阳光利润”的获得,有赖于适度而又灵活的政府监管,以达到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完整和降低系统风险这三个金融监管目标.管理层要对私募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充分肯定私募基金的积极效应,并从制度安排上鼓励这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第七章私募基金的规范方式
私募基金既然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投资方式,那么,其合法化就是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
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公募基金的缺陷.因为对公募基金来说,它不太适合于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前者的投资风险较大,而后者的投资回收期又相对较长.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是两种不同的投资工具,不能相互替代,而应当有机结合,共同发展
第八章私募基金的法律界定
契约型私募基金和公司型私募基金都是以独立的基金财产为基础的,并围绕着这一独立的基金财产在各当事人之间
建立起以信托法律关系和委托法律关系为核心的复杂的法律关系,信托法律关系和委托法律关系构成了私募基金的基础法律关系
第九章私募基金的途径选择
私募基金有两个可能的发展方向:一个是依托私募基金业务所建立的优势,向公募基金和基金超市方向拓展,另一个是在条件成熟时,向海外拓展私募基金的业务.由于私募基金受到的政策监管相对较少,在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把私募基金业务拓展到海外
第十章私募基金的市场环境
在实现基本相同的经济目标时,存在着不同的制度安排.但这些制度所产生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制度对应着不同的制度效益与效率.当人们放弃效益低的制度转向效益高的制度时,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但当效益不同的制度同时存在时,在低效益制度和高效益制度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利润差额,这个差额就是制度交叉利润
第十一章私募基金的实证研究
现在的私募基金最主要的操作手段是进行对冲操作,“对冲”的原理是利用相关或无关的反向交易力图降低风险,从利用对冲操作进行保值来说,可能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但私募基金经理利用“对冲”的目的不在于保值,而是进行投机活动,投机活动的本身就具有高风险的特征,投机与保值处于对立面上
私募基金:稳定因素还是紊乱因素
——关于私募基金问题讨论综述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