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的法律调整是现代任何一个国家都面临的重大课题。本书作者基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立足于中国国情,对中国国有资产法的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首先分析了国有资产的法律意义及其在公法、私法上的定位,理清了国有资产法的性质、地位和体系;然后剖析了国有资产的权利主体的特性及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再就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实构造、外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之于中国的借鉴意义、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法治化和市场化目标进行了研讨;尔后阐述了我国国有资产取得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方案,澄清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国有资产取得的一些模糊认识;最后,对国有资产权属管理法律制度、资源性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无形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经营法律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国家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国有产权转让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分章论述,提出了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主张,指出了委托代理制理论的缺陷,构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方案。全书共分十三章,除基本理论外,包含了国有资产主体法、国有资产客体法、国有资产取得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经营法的主要内容。这些既有一定难度又极富挑战性的研究,相信可以有助于我国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