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的概念、体系、内容上自然与我国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大为不同。无论是我国的刑事法律科学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者,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往往还是停留在狭义刑事政策观上,即将之视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刑法政策或策略,或等同于我们党和国家在处理犯罪问题、对待罪犯时的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如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从重从快”等,这种狭隘的刑事政策观不仅因为“操作性概念”的缺少而妨碍了我们与国际学术界的对话与交流,阻碍了我国刑事政策学研究的发展与兴旺,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科学而合理的刑事政策的制定与施行。本书研究方法之新颖与其视野之开阔是密切相关的。刑法、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纪律法、调解制度、国际法、区域法、国际人权法等等,都在作者的视野之中,一览无余。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刻意创新,本书可以确切无疑地告诉中国读者的一点是,刑事政策的研究、刑法学的研究甚至是一切社会科学的研究是能够而且也应该这样做的!本书很大程度上也归功与运用刑事政策的主要研究世界各地实践的学者们,比如研究丁美洲的托可拉,研究巴西的德勒莫斯,研究刚果的苏姆,研究墨西哥的赞布拉诺,还有研究中国的卢建平,罗卡:法律与城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政策的模式与运动,载《刑事科学杂志》1989年总及其1985年在巴黎高等社会科学学院的博士论文《中国城镇的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