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由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德国方面派遣的长期专家施图肯博士在南京大学为这些研究生开设的第一节德国民法课,标志着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正式开始运营。1999年,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已经整整10岁了。中德双方商定用召开学术讨论会的方式来纪念研究所的10周岁生日。为此,研究所于1999年10月4日和5日在南京大学举行了主题为“中德法律继受与法典编纂”的学术讨论会。同时,此次会议又是前三届费彝民法学论坛的继续。之所以将此次学术讨论会的主题确定为“中德法律继受和法典编纂”,主要是为了对中国和德国在法律继受(当然主要是中国对德国法的继受)和法典编纂方面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从中国学习借鉴德国法律、中德两国在法典编纂之成败得失中获取有益的启示。会议共收到论文20佘篇,其中绝大多数文章是由中德两国学者提交的。令人欣慰的是,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律系、现任韩国汉城大学法律系教授的崔秉祚博士也参加了研讨会。并就韩国继受德国民法的问题作了专题报告,使本次讨论会或多或少超越了中德两国的双边界限。此次学术研讨会涉及的议题具体包括:中德民法的继受与法典编纂、中德商法的继受与法典编纂、中德经济法的继受与法典编纂、中德刑法的继受与法典编纂、中德行政法和程序法的继受与法典编纂。这本论文集基本上就是按照研讨会所讨论的上述议题的顺序来编排的。需要说明的是,这本论文集既是这次学术讨论会的成果,又是作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1998/99年的年刊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