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杨光先撰写的《不得已》,利类思撰写的《不得已辩》,南怀仁撰写的《历法不得已辩》三种书。康熙三、四年间,在中国的北京发生了一场轰动全国、震惊西方世界的大案,这就是由杨光先发起、由四大辅臣操纵审理、旨在排挤和驱逐以汤若望为首的传教士的案件。对此,前人已做过不少研究工作,但有一个缺陷,即对此案前后所形成的 几种主要文献,未予应有的开发利用。这几种文献就是收入本辑的《不得已》、《不得已辩》及《历法不得已辩》。《不得已》完成于康熙四年,主要汇辑了杨氏不同时期的专文、呈状等,凡二十一篇。其中正文十九篇,附文二篇。正文篇目最早撰于顺治十六年如《辟邪论》、《摘谬十论》等。最晚为康熙四年,如《叩阍辞疏》等。综观全书内容,《不得已》基本上是杨氏批判、攻击西洋传教士、天主教和西洋历法的一个言论集。两篇附文为《始信录序》和《尊圣学疏》。前者撰于顺治十七年,作者王泰征,是篇吹捧杨错卫道的专文;后者原名疑为《三百六十四言》,撰于晚明,是杨氏弹劾陈启新《假尊经》的一篇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