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新证》共包含既相互联系,又各能独立成章的论文13篇,除首篇外,都围绕一个基本论点。这个基本论点就是,《金瓶梅》的作者为著名文士徐渭。认为《金瓶梅》出自徐渭之手的见解,当然不是承玉的首倡。早在30年代,英人韦利就提出过。他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乃是出于一个误会。《万历野获编》曾记述:麻城刘延伯家藏《金瓶梅》全书抄本,是从其妻家徐文贞处抄来,而徐渭字文长,恰为徐文贞的排行弟兄。于是,他就把《金瓶梅》看成徐渭的手笔。其实,文贞乃明相徐阶的谥号,徐阶与徐渭并非兄弟。韦利的论据自然难以立足,其“徐渭说”也一直遭受冷落,数十年来,几乎为人们所遗忘。承玉此次提出徐渭作《金瓶梅》说,当然与韦利不无关系,但结论的得出,却是他深入具体地钻研小说文本和有关资料而形成的。他肯定了韦利的猜测,但抛弃了误会,并且用大量的来自文本的论论,初步构成了“徐渭说”的比较完整的论述体系。也许他的探讨还有不少粗疏之处,对他的见解肯定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有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为了证明徐渭作《金瓶梅》,承玉对小说文本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我觉得,从方法论的角度考虑,这一途径无疑是可取的,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