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民法学与民法
二、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内容与意义
三、民法学的传统体系结构
四、民法学的法理化体系结构
五、民法学的研究方法
本论
导言
第一编 民法部门论
第一论 民法概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调查对象和调整方法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分与关联
第五章 民法的编纂
第二论 民法的适用和调整功能
第六章 民法的法源、解释和适用
第七章 民法的调整
第二编 民事法律关系论
第一论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八章 民事法律关系通论
第九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及其意义
第二论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各论
第十章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第十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客体:物
第十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第三编 民事法律事实论
第一论 民事法律事实综述
第十三章 法律事实综述
第二论 法律行为
第十四章 法律行为通论(民事法律行为通论)
第十五章 法律行为要件各论
第十六章 法律行为的附款——附条件、附期限
第十七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和无效后果
第三论 代理论和时效论
第十八章 代理
第十九章 时效制度和期日
第四编 民事救济论(民事责任论)
第一论 民事责任一般理论
第二十章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十一章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二十二章 民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
第二十三章 民事责任免除
第二论 民事责任制度体系
第二十四章 从民事责任的多重性同一性概括民事责任制度的总括制度
第二十五章 各基本民事权利制度的民事责任具体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