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可以视作中国行政法学界对此作出的积极回应。它是第一部法哲学专著。作者从行政法哲学角度,对行政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萌生、发展与演变等基本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并对管理论、控权论与平衡论等主要行政法哲学理论主张给予了较为客观的评价。作者还在深刻反思行政法理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围绕着现代行政法的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系统地论证了现代行政法理性重构及形式理性实质理性整合问题。全书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翔实,作者自始至终自觉地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等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展示了整个论证过程的逻辑性与说服力。本书是一部既具有较强理论性、同时又对行政法制实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行政法哲学专著,它对于行政法学的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