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导论 只有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才有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权
一、跨世纪大难题:所有者不能行使决定权
二、违反所有制原则的“私有化”论
三、“私有化”的理论预期和现实结果:国家资本变成官僚资本
四、不能因固守“国家主义”而固守国有企业的弊端
五、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据和主体
六、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发展的可行性
第—章 国有企业:社会主义公有制初级阶段国家资本的存在形式
一、并非“经济怪物”,而是历史必然
二、公有制是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形式
三、公有制是人性升华的体现
四、国家资本: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级阶段
五、国家资本及其国有企业是中国工业化的主导和主干
六、国家资本演化的两种可能性:民主的公有制经济或官僚资本
第二章 国有企业的主要矛盾是所有权与占有权的矛盾
一、“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及“全民所有制”提法的不确切
二、所有权主体虚置与国家机构代行所有权
三、国有企业之病在“国”——大一统的行政集权制
四、不受所有权主体控制的国家机构以行政方式行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管理权
五、国家机构不受所所有权的民主控制必然导致腐败
六、国家机构不受所有权主体控制导致国有企业结构不合理
七、不受所有权主体控制的国家机构在行使经营权时的问题
第三章 明确国有企业职工的劳动力所有权和全体公民对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
一、劳动力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体现,生产资料是劳动力作用的结果和手段
二、劳动力所有权:现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三、劳动力所有权是公有制的核心和主体权利
四、国有企业职工的劳动力所有权
五、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及其主体——全体公民
第四章 劳动者所有权的实现机制——民主法制
一、民主权利是所有权的体现和保证
二、资本主义民主制是资本化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对立统一的法权形式
三、社会主义民主制是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法权形式
四、民主权集合为立法权并派生执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五、以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劳动者的民主权和所有权
第五章 所有权主体对占有权行使机构的控制
一、明确国有企业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地域范围
二、国有资产和资源占有委员会:民主选举法制监督
三、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力占有权的集合与行使
四、国有企业占有权执行委员会
五、对行使占有权机构的法制监督
第六章 经营权的确立、行使和监督、保护
一、经营权的确立:选聘经营者
二、经营权的职能与经营者的责任
三、经营权行使者的利益
四、对经营权行使者的法制监督
五、对经营权行使者的法制保护
第七章 国有企业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一、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劳动的质和量领取报酬的权利
三、组织和参加职工协会的权利
四、享受企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
五、对经营管理的建议和参与权
六、国有企业职工的义务:尽责尽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八章 创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一、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是所有制的具体形式
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是组织协调和指挥协作,而非“配置资源”
三、经营者与职工在经营管理中的配合
四、资金、成本、财务、技术、质量、营销、安全、环保等各环节管理的统一
五、培养造就一批社会主义经营者,而非“领导者”和“企业家”
第九章 国有企业公共价值的提取、分割、使用
一、公共价值: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剩余劳动的集合
二、公共价值的提取
三、国有企业公共价值的分割原则
四、用于国有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公共价值
五、用于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公共价值
六、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公共价值
第十章 银行和股票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辅助作用
一、银行:以货币所有权的储贷关系为国有企业提供部分资金
二、对“拨改贷”、“债转股”的法权分析
三、股票是国有企业部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体现
四、部分国有中小企业可实行“合作股份制”改革
五、“股权转债权”不合法。以“国有股”充职工社会保障金无法权根据
第十—章 确立和强化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阶段性形式
二、国有企业仍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主体
三、完善民主法制,提高职工地位和素质技能是国有企业发展之根本
四、不是“退出竞争”,而是主导竞争
五、集中力量,合理规划国有企业的结构与发展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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