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在基础理论层面,澄清了一些重要概念。例如,针对国内外不少人将公共经济与公共财政相混淆的情况,作者对这两个基本范畴作出了明确界定,认为公共财政只是公共经济的一个重要侧面和组织部分,具体地说是为旨在提供公共物品的公共经济活动筹集、分配和管理物质资源的事务。又如,以往人们在论述政治体制和财政体制时,基本上都使用事权与财权的概念,即注重权力、权限的划分和配比,而本书作者认为以往重“权”隐“责”的体制理论观念和研究方法,是导致公共经济体制实践中常见的有关活动主体之间争夺权力、推诿责任弊端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公共经济体制安排中应当明确界定的道德是公共经济责任在各有关主体之间的配置,然后才能据责授权,使权限与责任相匹配,从而使整个公共经济体制围绕有效履行提供公共物品责任这个中心来建立和运转。根据这一认识,作者在本书较为系统地分析研究了我国公共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设计中有关各方横向与纵向责权的合理配置和明确界定问题。作者从制度和体制的层次上研究公共经济与公共财政本质,将民主与法治原则体现于我国公共经济体制各环节改革设计中。与很多侧重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的范围界定和公共财政的收支结构调整,而很少论及公共经济、公共财政与民主、法治联系的作品不同,该书作者认为,公共经济和公共财政的深层本质在于从制度和机制上体现民主与法治原则。因为公共经济和公共财政的权力来源于公民大众固有权利的依法让予或委托,其决策仍必须遵循民主程度(即真正的公共选择),以便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其执行也必须遵循经民主程序认可法制,无论执行过程还是执行结果都要公共、透明,以便在公众监督下确保公共资源高效使用并防止腐败的发生。该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透视公共经济学及其历史发展,对公共经济学的中国化提出概要设想。作者认为,在将西方公共经济学中国化过程中,不仅要吸收借鉴西方理论成果,而且应当努力发掘中国历史先贤创造的公共经济学思想加以补充,使之更加丰富和完整。这是因为,尽管公共经济学较完备的理论形态产生于近现代西方国家,但公共经济思想却源远流长,而且其产地也绝不仅仅限于西方国家。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许多历史先贤在研究国家及其财政管理过程中曾经阐发过大量的公共经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