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物对象,倘若价值取向不同,其作出的价值判断必然相异。怎样认识金、元、明、清四朝几近八百年间的词创作现象及其成就和价值,首先碰到的就是绳衡尺度,也即价值取向问题。作为一种合乐的抒情诗体,词在两宋时期已是极其发展并臻于灿烂的高峰境地,这种辉煌态势的呈现当然又是与该文学体裁的功能被充分发挥是同步的。某种文学艺术样式的发萌、成熟、发展、绚烂,其实都是文化演进范畴中事,词在宋代构成其特有的黄金时期,同样不例外。关于宋代文化,当年陈寅恪先生在《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中曾有过一个精辟论断:“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金明馆丛稿二编》第二四五页)文化,特别是高层次形态的精神文化,其“造极”的表现首在对人、天两大命题的认识探究上。对“人”的研讨包括着史鉴的进一步被重视,而对“天”的认知则深入及有关的“道”的、事物规律的各式各样的论辩。至于人材选拔的科举制度的更新,乃是文化发展主体的“人”的才思的一次激活。这种制度在历时性演变过程中产生了无尽的弊端,那是后话。应该承认新的人材考试制度对“士”的结构组合以及心理深层的潜在促变的作用是巨大的,深远影响着中国近千年“士”的人生观和人格价格准则,其中包括着儒家的“忠爱”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酵化和育成。文化的“造极”,在精神领域内同时还表现在审美意识的高度嬗变、发展、丰富、精深;审美追求具体地深入到感官接受的各个方面的精益求精。于是,诸如文化艺术领域内诗、书、画兼精的“三绝”多面手涌现了,学者、文人之间沟渠更畅通了,至若文学范畴的诗、文、词俱擅者就更不胜枚数。尚处在新兴阶段而又视听审美功能兼具的词,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获致迅捷发展并矗峙起高峰,正是历史的必然。然而,高峰并非是断岭,历史的必然不等于历史终结。文化永远呈积累形态,而且一旦积淀后又成为精神投入而渗合进入的心态。所以,“造极”之势容或停滞以至落潮,已构成的文化积累绝不消失。何况,作为抒情之体的词,不管其合乐与否,到北宋时已无可更变地成为心灵载体之一种。载体,只是工具,只是运载手段。毋论其体式、声律、格调完备完美到怎样程度,它自身不会演进或消亡,载体的功能效态和审美力量发挥得如何,能否继续发挥?决定性的是人,是一切文化的创造主体。由此而言,宋人将词的艺术效应发挥到造极地步,从某种意义讲,对后人既是财富,又是沉重的负荷。楷模的力量是无穷的,模式则是心灵的桎梏。但是,宋词的建树毕竟为这一抒情体完善了各方面的功能,而且标高了界点或者叫艺术审美的起点,能否充分利用这笔财产并加以丰富,全赖后人的智慧才力和心灵律动了。词史证明,大致与北宋告终同时而始起的金、元、明、清四代八百年间词界才士们没有耗损这一特定的文化积累。虽有兴替起落之势,然而心灵运载之体的效能始终呈现强劲而多姿多彩。这与那个历史时期加于人们的辛酸和苦涩太多有关,而痛苦正是封建文学的催生剂,尤其是在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