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兴,男,1956年8月生,湖北省大冶市人。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经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78年上大学前当过农民和人民公社干部。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原江西财经学院、原中南政法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7年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01年9月调入湖南大学。在《中国法学》、《中国劳动科学》、《中国劳动》、《中外法学》、《法学》、《法商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经济法学论文六十多篇、社会法学论文三十余篇,有近三十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法学研究年鉴》、《中国经济法学精萃》等公开出版物转载,先后主编“九五”、“十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教材《劳动法学》。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2002年优秀论文三等奖等多项奖励。黄昆,天津蓟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