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题,是作者多年酝酿所形成的。早在帮助体做课题之时,出于对中国改革的一片热心,就在思忖着改革的意义:它究竟对作者们意味着什么,对法学意味着什么,对行政法又意味着什么。对于中国改革所造就的变化,有责任感的科学工作者都会倾注心血。有人说,中国的变革经历了三个阶段:文学革命,它勃发了人们的激情,使长期受计划体制禁锢的人们思想开始活跃起来,冲破了精神方面的桎梏;经济革命,它解构了“政治时代”,使人们判断事物的标准发生了位移,出身、等级等观念被利益、效率等标准取而代之;社会革命,它引发了人们全方位、深层次的思考,投入“经济之潭”的石头波及到社会,中国的改革由此扩展至整个社会。在作者看来,下一轮所进行的是法律的革命,作者正面临着社会秩序的重构,这是时代赋予法学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