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平,1963年5月出生于山西省闻喜县,198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7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回山西从事教学工作并在山西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再次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199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到华东政法学院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工作至今。在就读博士期间,被选派赴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学研究院访学一年。现担任华东政法学院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出版著作:《合伙企业法原理与实务》、《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房地产法新论》、《物权法原论》、《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电子商务法教程》等著作;发表《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回顾》等论文五十余篇。黄武双,江西省上饶县人,法学硕士,兼职律师,1998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并留校任教,从事民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现担任华东政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所副所稀薄,致力于物权法及房地产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发表“物业管理自治机构的完善”等二十余篇论文,出版《房地产法新论》、《商法概论》等著作。《房地产法新论》试图以民法物权的思路整合房地产法,建立房地产法新体系。本书出版后的两年多时间内,重印了两次,销售量达万册。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的思路得到了读者的认可。然而,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又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规章,有些原有法规和规章已被修订,而且房地产法的理论和实务观点也有一些新变化,为了给广大读者一个及时的信息反馈,我们对该书予以修订出版。这也兑现了作者在首版时对读者承诺。本修订在力求保持第一版的框架和风格基础上,对本书的结构和内容作了一定调整。新增较多之处有:出租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修改和增补挂牌出让方式;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收购;建设项目预审;保修期责任的明确;房地产交易费和权属登记费;房屋拆迁安置;预告登记制度;认购书;商品房保险;物业管理等。其中,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两部分在结构和内容的安排上均作了较大幅度的变动。此外,此次修改还对第一版的错漏作了校正,并删除了一些过时内容。本次修改所依据的法规颁布日期截止到2002年7月31日为止,我们力求通过不断修订,以反映法律的最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