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燕,1974年生,安徽潜山人。1993年就读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于1997年、2000年分别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2000级诉讼法学博士生。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专著3部。TOP目录 上部第一章 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一、刑事证据法学理论基础概述二、认识论在证据法学中的地位三、形式理性、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一)引言(二)形式理性的内涵(三)形式理性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四)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五)结语四、诉讼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一)测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二)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的关系(三)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第二章 刑事证明责任问题研究一、引言二、外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和分担(一)刑事证明责任的原始内涵——罗马法时期的刑事证明责任(二)刑事证明责任理论在现代的发展——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明责任(三)前苏联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三、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考察(二)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反思四、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一)刑事证明责任分担的理论基础(二)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三)法院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之探讨第三章 证明标准问题研究一、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问题研究(一)刑事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的涵义(二)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一——刑事诉讼不同阶段适用不同证明标准(三)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二——不同证明责任承担主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四)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三——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二、我国定罪证明标准之检讨(一)刑事证明标准——实然的范畴(二)相对真实现符合真理的相对性原理(三)实践检验的相对性决定了客观真实是一种无法买现的理想(四)判决的本质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五)结语三、诉讼证明标准的二元制(一)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不同性质的诉讼实行差别证明标准之立法例(二)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三)我国确立二元制诉讼证明标准的必要性第四章 刑事证据立法之新视野——论制约刑事证据立法的宏观因素与微观制度一、法律及化与证据规则二、经济因素与刑事证据立法三、刑事证据立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一)审前程序的完善(二)在诉讼法上明确违反证据法或证据规则的后果下部第五章 证人作证问题研究一、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研究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第六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一、引论二、两大法系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立法例三、制约非法证据效力的背景与理念四、设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五、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效力立法的构想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体系附录:论美国素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主要参考书目后记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329版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