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爱情曾使我们狂喜,亦曾使我们痛苦。但无论怎样,它无法使我们放弃。因为,爱情之于我们的诱惑远远超越了它所施加给我们的伤害。人类现存的所有情感形式中,爱情是最为纯粹亦最富于悲剧性的,它远比亲情或友情更具宿命感。它最顽强亦最脆弱,最优柔亦最决绝,最持久亦最短暂。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奇怪的故事:一个人总是考不上大学,又有着特殊癖好,在许多人眼里,他是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至少是一个怪物,但却有一个天真、单纯的女孩愣是看上了他,他当然也看上了他。这个人叫阿朗。那个女孩叫吟珠。他们经常在玉米地里幽会。幽会时,这对小儿女,有一些不同于乡下青年的举动,一个喜欢吟颂那些缠绵悱恻的旧诗词,而另一个则喜欢听人吟颂这些缠绵悱恻的旧诗词,一个喜欢将这些缠绵悱恻的旧诗词写在人的身体上,而另一个则喜欢让人将这些缠绵悱恻的旧诗词写在自己的身体上。他们就这样在乡野的天空下一天一天、呆呆傻傻地生活着。但,现在出现了一个坏蛋,他将女孩吟珠的贞洁粗暴地毁了,这就等于要了阿朗的命,于是阿朗向他扣动了猎枪的板机。这个坏蛋倒下了,从此阿朗开始了他的逃亡。后来的故事就全发生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