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基本思路是从企业产权契约及其演进的分析人手,研 究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原则与方向。企业的性质是什么?企业为何存在与发展?根据新古典的企 业性质定义,企业不过是一个投入产出的生产函数。新古典的企 业定义使我们很难把握企业演进的本质。科斯等人所开创的新制 度经济学从企业的契约性质人手,为我们分析企业演进的本质提 供了一个新视角。但是科斯等人关于企业契约性质的阐述是有缺 陷的。已有企业契约理论的缺陷在于它忽视了企业产权,因而使 得人们无法正确地从契约的角度定义企业。产权是企业契约的前 提,同时又是企业契约的内容。我们认为只有从产权人手才能正 确地从契约的角度定义企业。但是,企业产权有两种产权,一是 完全契约定义的特定产权,二是不完全契约定义的剩余产权。我 们认为建立在不完全契约基础上的企业剩余产权(企业所有权) 更能反映企业产权的本质。本书提出,企业产权契约是以企业家 为中心签约人的、拥有特定产权的企业参与者通过企业剩余产权 的配置来实现企业产权的创造与分配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