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前言近年来,我们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大税务干部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加强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从加强税收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入手,不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实现了对税收执法各环节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制约,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法治精神要求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有所改善,广大国税干部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随意和执法难的问题并存,执法监督不力和对纳税人多头重复检查的问题并存,偷骗税现象和税务机关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存,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国税机关及其国税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就徐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现状来看,由于我们过去缺乏对依法治税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不少深层次的税收执法矛盾也逐渐地暴露出来,例如岗责体系不完整、缺乏明确易行的执法工作规程、执法过错追究流于形式、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的权力制约机制还缺少规范和制度约束等,特别是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有关依法治税的要求相差甚远,这迫切需要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向深入的同时,进一步巩固、规范和完善过去已有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2001年秋季,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依法治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战略目标分步推进、重点突出、常抓不懈,力争尽快实现“税收法制基本完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五个目标,其中重点是建立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有鉴于此,我们编写了这本《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和现行税收征管机构、执法岗位设置情况,将税收执法全过程分为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税务稽查、保全强制和复议应诉四个系列、200多个基本执法岗位,其内容基本涵盖了目前税收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在细化四个系列每项税收执法事宜时,从岗位设置、工作规程(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以及方式方法等)、过错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将税收执法权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充分考虑了各专业局之间、各级国税机关之间、各工作岗位之间、上下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特别强调了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过错责任的量化,对税收行政行为进行全程监督,能够确保税收执法权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就延伸到哪里,基本上达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让每个税收执法人员包括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同志都能明白自己是做什么的,应当怎么做,做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的要求。依法治税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发扬拼搏、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办事,一个“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规范、监督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到位”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将会逐步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