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为影像时代的到来而欢呼贾樟柯2001年某一天,《北京晚报》刊登了一条新闻:在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办公室抓获了一名盗版DVD商人,此人宝藏来电影学院向师生推销DVD,结果被颇有版权意识的学生揭发。文学系也因为向盗版商提供场地而受到牵连。民间的说法更为生动,据说告发盗版商的不是学生,而是同操此业的盗版同行。这听起来像黑帮电影中的情节,尤其是发生在著名的北京电影学院更增加了其荒谬感。1999年中国刚开始流行DVD时,这名盗版商人从外省来到北京,每天背一个挎包到电影学院经营他的事业。半年后他买了一辆摩托车,得以在北京高校间奔跑;2000年换成了一辆二手吉普,到抓获他时,人们发现他刚刚买了一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这故事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理解当然表明在中国存在着严重的知识产权问题,但从文化的角度看,更应理解为我们的国家存在着巨大的电影需求。虽然我们在最高产的时候曾经每年拍摄过250部左右官方电影,但来自其他文化的作品,那些感动和影响过人类的电影经典却与我们长久隔离。在盗版DVD流行之前,很难想象一个普通市民能够看到戈达尔的《筋疲力尽》,或者塔柯夫斯基的《镜子》这样的作品。甚至象《教父》、《出租汽车司机》这样广受欢迎的美国电影也难谋其面。人们对电影相当陌生,也无法分享100多年来人类通过电影积累起来的文化经验。这种状况直到1995年以后才逐渐开始改变,但谁也没有想到能够打破电影控制的是那些来自广东、福建沿海的盗版DVD。这些沿海地区的渔民曾经用木船为中国人带回来了索尼牌录音机和港台地区的流行音乐,15年后他们又用同样的方法,从香港、台湾偷偷带回了电影。VCD流行之前,因为家用录像机和VHS录像带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因而在家庭中观看电影并不普遍。但到了1995年,中国南方城市突然出现了十几家VCD播放机的生产厂家,在他们彼此的竞争下,VCD产品迅速降价,从开始的3000多元人民币下滑至800元左右。大部分城镇居民开始有能力购买这样的电子产品,一时间安装“家庭影院”成了人们时髦的生活。一台电视、一台VCD机、一台功放和两个音箱就可以成为一个简单的系统。即使是一部拍摄于1920年的影片,对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都是新的。那些传说中的电影,那些曾经只知道他们只言片语的导演,那些一直以来以剧照的形式出现在画报上的演员一下子来到普通人的中间,由此引起的对电影的热情是无法扑灭的。对远离影像的中国人来说,这些电影还给了他们自由观影的权利。电影的发现是近100多年来人类最重要的文化成果,人们通过影像传达信息和情感,而影像的直观性,使电影具有了超越文字的能力,即使是一名西西里岛的文盲,他也能通过《偷自行车的人》了解得西卡的精神世界。因而,当不合理的电影政策被不合法的盗版行为攻破时,我们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悖论。但无论如何,这已经成为一个文化事实,影像来到了普通中国人生活中。人们正沉浸在权力回归和电影所带来的双重喜悦之中。1999年,同样廉价的国产DVD投放市场,人们开始更新设备,观看音画质量更好的DVD制品。似乎也是为了回应这种技术的升级,盗版商们开始提供比VCD时代更为精彩的电影。费里尼、安东尼奥尼、塔柯夫斯基、戈达尔、罗麦尔、黑泽明、侯孝贤,几乎所有电影史最重要的作品都有了翻版。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街边的那些影像小店,正在成为我们大众的电影资料馆。这些电影点燃了青年人的电影热情,增加着我们的视觉经验。如果你有时间在网上浏览那些电影论坛,你会发现很多年青的影迷已经相当专业,在他们的发言中到处都是真知灼见,到处都是真情实感。DVD,网络,DV摄影机配合在一起,正在改变着传统电结构。现在,我自己也每天流连在这些DVD中。1993年,我考电影学院时和主考老师谈了20分钟戈达尔的作品,每一秒钟都如坐针毡,因为其实那时候我一部他的电影都没看过,所有关于他的知识都来自杂七杂八的报纸或杂志的介绍,那时候中国人是在“读”电影,而不是“看”电影,这是我们的荒谬和尴尬。但这一切已经过去,因为影像来到了我们的时代。这是我们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