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史》所要讨论、研究的内容,除刑法和刑罚制度外,还包括刑事诉讼和历代刑法思想等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历史上长时间没有从法律体制上把它们分开过,另一方面还因为刑和刑事诉讼本来就“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集,第178页),不能截然分开。如果勉强地把它们割裂开来,有些问题反而倒更不容易说明白。再者,中国刑事诉讼法史课程尚未单独开设,也有必要对它们一同加以研究和介绍。《中国刑法史》所要研究的对象、内容和范围,其体系,除此前言和最后的总结外,共分四篇,二十七章,即:第一篇 刑法产生产的“罪”和“刑”,共分三章;第二篇 奴隶制刑法,共分四章第三篇 封建制刑法,共分十六章第四篇 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刑法,共分四章。《中国刑法史纲》将通过以上各章,从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上说明中国刑法史的基本梗概,以期从中看出刑法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使中国刑法史这门学科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