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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未来

法律的未来

定 价:¥25.00

作 者: (英)阿尔弗高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著;刘庸安,张文镇译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综合

ISBN: 9787503626708 出版时间: 2000-04-01 包装: 胶版纸
开本: 20cm 页数: 380 字数:  

内容简介

  一本深刻阐述丹宁勋爵本人及其法律思想的书,一本了解英国法律制度的“故事书”,思想火花的撞击,让你茅塞顿开;生动有趣的案例,让你流连忘返。丹宁勋爵以自己的视角,将多年来工作的所见、所闻、所感向你娓娓道来……全书结构简单,共分三个部分,前言部分运用较多笔墨介绍了丹宁勋爵及其法律思想,为读者即将展开的阅读做好铺垫。正文部分的前部主要通过对伟大的改革者亨利·布雷克顿、爱德华·科克爵士、威廉·布莱克斯东爵士、威廉·默里和布鲁汉姆勋爵等人的描述,拉开了英国法律发展的历史长卷。后半部分则是从个案入手,介绍英国具体法律知识,内容有法律援助、人身伤害、诽谤罪、隐私与私密、权力法案以及权利的滥用六个方面,使读者对英国的法律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相信通过丹尼勋爵细致入微的阐释,我们可以更好的改善自己。

作者简介

  丹宁勋爵,前民事上诉法院院长和担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宁勋爵于1999年3月5日在英国惠特奇逝世,享年100岁。阿尔弗高德·汤普森(“汤姆”)·丹宁1923年成为律师后很快广泛地开展了业务,并因在商业法领域内的工作赢得了可靠的声誉。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顾问的荣誉称号。1943年,他被任命为东北巡回法院的专员。1944年,他成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随后很快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1948年,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1957年进入上议院,就是在这段时间,丹宁勋爵成为一位具有争议性的司法能动主义的支持者。1959年,丹宁在上议院发表的讲话以及一系列讲演中主张,上议院应该在改变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担负起改变法律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国会的行动。这种哲学使他与上议院比较传统的议员,特别是与明确反对篡夺国会权力的(原大法官)西蒙兹勋爵产生了直接冲突。正是这一冲突最终使丹宁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诉法院这一不寻常的步骤。1963年,丹宁勋爵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一年,他受当时的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的委派调查普罗富莫事件。他的调查报告很快成了畅销书。在他80岁后,他成功地出版了几本著作:《法律的训诫》(1979年)、《法律的正当程序》(1980年)、《家庭故事》(1981年)和那本引起争议的《法律的未来》(1982年)。1982年,他从高等法院退休。丹宁勋爵,前民事上诉法院院长和担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宁勋爵于1999年3月5日在英国惠特奇逝世,享年100岁。阿尔弗高德·汤普森(“汤姆”)·丹宁1923年成为律师后很快广泛地开展了业务,并因在商业法领域内的工作赢得了可靠的声誉。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顾问的荣誉称号。1943年,他被任命为东北巡回法院的专员。1944年,他成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随后很快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1948年,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1957年进入上议院,就是在这段时间,丹宁勋爵成为一位具有争议性的司法能动主义的支持者。1959年,丹宁在上议院发表的讲话以及一系列讲演中主张,上议院应该在改变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担负起改变法律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国会的行动。这种哲学使他与上议院比较传统的议员,特别是与明确反对篡夺国会权力的(原大法官)西蒙兹勋爵产生了直接冲突。正是这一冲突最终使丹宁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诉法院这一不寻常的步骤。1963年,丹宁勋爵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一年,他受当时的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的委派调查普罗富莫事件。他的调查报告很快成了畅销书。在他80岁后,他成功地出版了几本著作:《法律的训诫》(1979年)、《法律的正当程序》(1980年)、《家庭故事》(1981年)和那本引起争议的《法律的未来》(1982年)。1982年,他从高等法院退休。

图书目录

    前言
   案例表
   
   第一篇 伟大的改革者
   导言
   第一章 亨利·布雷克顿(1200—1268)
   第二章 爱德华·科克爵士(1552—1634)
   第三章 威廉·布莱克斯东爵士(1723—1780)
   第四章 威廉·默里,后来的曼斯菲尔德勋爵(1705——1793)
   第五章 布鲁汉姆勋爵(1778—1868)
   
   第二篇 陪审团审判
   第一章 英国法律的光荣
   第二章 轰动一时的诉讼案(1367—1688)
   第三章 1770年以来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
   第四章 陪审团审判的民事案件
   第五章 向后的一瞥
   第六章 在我任职期间的改革
   第七章 提供考虑的建议
   结论
   
   第三篇 法律援助
   导言
   第一章 过去的诉讼费
   第二章 以往的副作用
   第三章 法律援助的出现
   第四章 这种制度的缺点
   第五章 刑事法律援助
   第六章 提供考虑的建议
   结论
   
   第四篇 人身伤害
   第一章 皇家委员会的报告被搁置
   第二章 旧时代
   第三章 现代
   第四章 不追究责任
   第五章 对人身伤害的赔偿
   第六章 活死人
   第七章 一个人被伤害致死时
   第八章 未来收入的损失
   第九章 痛苦、苦恼和生活享受方面的损失
   结论/附录-无礼对待
   
   第五篇 诽谤罪
   导言
   第一章 星宫法院
   第二章 普通法的接管
   第三章 19世纪
   第四章 法律的错误转向
   第五章 专门性靠不住
   第六章 过长的时间
   第七章 正确的消息
   第八章 1964年以前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第九章 1964年以后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第十章 由陪审团审判还是由法官审判?
   第十一章 法律援助
   结论
   
   第六篇 隐私与秘密
   第一章 两种人权陷入矛盾
   第二章 我国的判例法
   第三章 泄密
   第四章 保密性受到普遍重视
   第五章 废止保密
   第六章 关于“鼹鼠”的一切
   第七章 “普利莫道斯事件”
   第八章 关于文件的公开问题
   第九章 对侵害私生活或泄密的法律赔偿
   第十章 未来
   
   第七篇 权利法案
   第一章 自《大宪章》以来
   第二章 关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
   第三章 继续分析一些案件
   第四章 斯特拉斯堡法院
   第五章 不要把公约列入我国法律
   第六章 欧洲共同体法
   第七章 我们应该做什么
   
   第八篇 权力的滥用
   导言
   第一章 权力的等级制度
   第二章 统治者滥用权力
   第三章 关于荣誉
   第四章 宪法惯例
   第五章 国会本身
   第六章 工会
   第七章 国王的大臣
   第八章 国会议员
   第九章 新闻媒介
   第十章 法官本身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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