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篇 民国创立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1912—1928)
第一章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
第一节 湖北军政府及《鄂州约法》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
第三节 行政各部
第四节 临时参议院
第五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六节 中央军事统御机关
第七节 人事制度
第八节 地方制度
第二章 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
第一节 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
第二节 临时大总统
第三节 临时参议院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国会
第六节 文官制度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三章 袁世凯的独裁制度(一)
第一节 国会被解散和袁记约法的产生
第二节 大总统与总统府的组织
第三节 参政院
第四节 平政院
第四章 袁世凯的独裁制度(二)
第一节 行政各部官制之变更
第二节 中央军事机关的改组
第三节 其他中央重要机关的设立与变更
第四节 警察制度
第五节 文官制度
第六节 袁世凯称帝
第五章 民国初期的地方政治制度
第一节 省立法机关
第二节 省行政机关
第三节 省司法机关
第四节 地方军政机关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六节 道制、县制
第六章 皖系段棋瑞政府
第一节 新旧约法之争与重开国会
第二节 国会的再解散与张勋复辟
第三节 段祺瑞“再造共和”
第七章 直系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
第一节 直系的“恢复法统”
第二节 贿选总统与《中华民国宪法》
第八章 临时执政府
第一节 临时执政府的建立及其附属机构
第二节 善后会议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九章 北京军政府
第一节 军政府的陆海军大元帅
第二节 国务院及行政各部
第十章 南方政府(一)
第一节 护国军政府
第二节 护法军政府
第三节 大元帅大本营
第十一章 南方政府(二)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
第三节 广州国民政府的军事制度
第四节 广州国民政府的司法、监察制度
第五节 武汉国民政府
下篇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28—1949)
第十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
第一节 南京政府的成立
第二节 约法之争与训政纲领
第十三章 五院制国民政府的确立
第一节 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和《五五宪草》的制定
第二节 五院制国民政府的体制与职能
第十四章 行政院、立法院和司法院
第一节 行政院
第二节 立法院
第三节 司法院
第十五章 考试院、监察院及五院相互关系
第一节 考试院
第二节 监察院
第三节 国民政府与五院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十六章 国民政府的地方政权
第一节 省制
第二节 县制
第三节 市制
第四节 区、乡(镇)制度
第十七章 国民政府军事制度
第一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二节 中央其他军事机构
第三节 国民政府陆海空三军编制
第四节 兵役制度及军事教育制度
第十八章 国防最高委员会
第一节 国防最高委员会
第二节 行政三联制
第三节 战时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的集权化
第十九章 国民参政会
第一节 国民参政会的建立
第二节 国民参政会的组织
第三节 国民参政会的职权演变
第二十章 行宪国民政府
第一节 国共联合政府谈判
第二节 制宪国大与行宪国大的召开
第三节 行宪五院制
第四节 中华民国的覆灭
第二十一章 中国革命根据地政治制度
第一节 工农苏维埃政权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
第三节 人民民主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