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卫民,1963年生,湖南人。1983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统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任大学讲师。199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随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至今。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处、金融市场管理处、秘书三处处长。199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高级经济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主要起草人。主要著作有:《中国金融市场导论》、《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当前中国金融若干问题》、《投资基金指南》、《中国基金上市与交易》、《产业投资基金》、《中外基金市场与管理法规》、《海外基金法规》、《中国消费思想史》、《儒家文化与中国经济》、《彩票理论与实践》等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