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写的是水手邓蒂斯即基督山伯爵对迫害他的三个仇人——维尔福、邓格拉斯和弗南,这三人后来分别是司法、金融、政界的头面人物——复仇的故事。由于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环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不足为怪。另外,三个各异其趣的复仇故事,写的都是对作恶多端的大人物的胜利,是正义对邪恶的胜利,当然能让经常受气却又经常无奈的普通百姓颇觉舒畅解气。这部小说除了能为读者提供一个极好的猎奇机会,更能让他们在白日梦的逍遥中获得了某种复仇的快感。这样的小说怎能不叫人喜欢呢?社会学色彩浓厚的评论家会说,这部小说通过写邓蒂斯悲惨经历揭露了法国当时的司法界的黑暗,是一部进步小说。这当然没错。更看重小说艺术本身的评论家会发现,小说的情节安排得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又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从文章学角度看,这是一部营造得天衣无缝的巨匠之作。不过,更有眼力的评论家会指出这部小说有重大缺陷,是一部通俗小说,不能和雨果的《悲惨世界》、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等相提并论。此说不无道理,因为《基督山伯爵》虽然洋洋逾百万字,其实写的只是一个人千方百计复仇的故事,其中没有对整个人类及人性的深刻思考和剖析,更没有博大的胸怀和崇高的人文理想(基督山伯爵的报恩行动颇具豪侠之气,但还谈不上崇高)。而最要命的是,小说的主体以一笔从天而降的巨大财富为依托,正如某些评论家所说,这反映对金钱的魔力的向往,小说在这一点上落入了俗套。从艺术形象的塑造来看,主人公得依靠其实并不可靠的外在力量(一大笔钱)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那么他的形象也就大打折扣了。试问,假如没有那笔从天而降的钱,主人公怎么办?作家本人又怎么办?评论家们还可以举出更多赞扬或贬低这部小说的理由。不过,这对一般读者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喜欢这部书,就是忘不了邓蒂斯越狱的情景。越狱故事虽然不是小说的主体,可是笔者固执地认为它是全书最能予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昭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邓蒂斯遭迫害而被打入死牢,几乎是必死无疑的了,因此他一度有过轻生的念头。有幸的是,他毕竟没有放弃重获自由的希望,因为他太爱阳光下的温暖了,太爱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了。要是没有这种希望,难以想象他能忍受由新郎变为死囚的突变的痛苦,难以想象他能战胜黑牢里十四年的孤独。正是对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变得坚强了,正是这种希望给了他挖地道的力量和锲而不舍的耐性。而地道又使他得以和法利亚长老相识,为他日后的出逃和复仇提供了可能性。为了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邓蒂斯把挖出来的泥块弄成碎末,然后把它们撒出窗外让海风吹进海里。这是作者的精心安排,也是主人公智慧的表现。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在法利亚长老中风而死之后,邓蒂斯计上心来,钻进了包裹长老尸体的麻袋,结果被狱卒扔进海里,从而得以死里逃生。这一“掉包计”是作家的神来之笔,是大家手笔。掉包计的成功,是主人公非凡智慧的伟大胜利,绝非刀枪之类可及。总之,是希望和智慧使邓蒂斯得以重生,得以成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复仇计划(顺便提一句,他后来精心安排的复仇行动也体现了他高度的智慧)。在现实生活中,身陷邓蒂斯似的死境的人当然是不多的。但生活中令人绝望的事是时有发生的,需要希望和智慧支撑人生的情况是很多的。很遗憾很多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那么差,有些傻瓜甚至会为一次失恋或落榜而自杀。其实这些人的痛苦与邓蒂斯的相比太微不足道了。这些人要是能读一读邓蒂斯越狱的故事,或许会发现自己的愚昧可笑,或许会变得更坚强一些、更聪明一些,那么世界也许会因此而少几桩可笑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