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是法国小说家大仲马(1802-1870)的名著。一部洋洋一百多万字的小说,居然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而不觉冗长,真不容易。一部表现复仇这一不知重复过多少遍的旧主题的通俗小说,居然能历时一百多年长销不衰,更不容易。而这两个“不容易”《基督山伯爵》都做到了,我们不能不叹服大仲马高超的小说艺术,对这部小说刮目相看。《基督山伯爵》写的是水手邓蒂斯即基督山伯爵对迫害他的三个仇人——维尔福、邓格拉斯和弗南,这三人后来分别是司法、金融、政界的头面人物——复仇的故事。由于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环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不足为怪。另外,三个各异其趣的复仇故事,写的都是对作恶多端的大人物的胜利,是正义对邪恶的胜利,当然能让经常受气却又经常无奈的普通百姓颇觉舒畅解气。这部小说除了能为读者提供一个极好的猎奇机会,更能让他们在白日梦的逍遥中获得了某种复仇的快感。这样的小说怎能不叫人喜欢呢?社会学色彩浓厚的评论家会说,这部小说通过写邓蒂斯悲惨经历揭露了法国当时的司法界的黑暗,是一部进步小说。这当然没错。更看重小说艺术本身的评论家会发现,小说的情节安排得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又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从文章学角度看,这是一部营造得天衣无缝的巨匠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