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觉得写小说和写随笔的我,不是一个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不同的心情可能造成不同的文字,比如水蒸汽升腾入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虽然本质都是水。在我斗志昂扬的时候,多写小说。它使我没有节约感地使用文字,仿佛一个富豪挥洒他的金钱一般,几乎不考虑篇幅的问题,只管依着自己的脉络写下去。写随笔则不然,有一种深深的控制感笼罩额头,使你不由自主地要在最少的篇幅里说最多的意思。一次我同诗人舒婷谈论起写作的问题。我说,诗是用骨髓写的,散文是用血写的。小说是用汗水写的,电视剧是用茶水写的。舒婷听了大笑,说你这是在恭维我们诗人。我说不是恭维,是我一生从未写过诗,始终对诗怀有深深的敬意和轻微的惧意。但是,随笔是什么呢?在聊天的那一刻,我没有想到随笔。现在想到了,却琢磨不出一个形象的比喻称呼它。当然从广义来说,它属于散文的一部分。挖空心思打一个蹩脚的比方,随笔就算血液中的白血球吧。当初我在部队医院当化验员的时候,最喜欢看显微镜下的白血球了。它是血液中最勇敢最机动的部分,富有战斗性,而且长得很漂亮。不象红血球那样板着脸,死气沉沉。也不象血小板那样呆头呆脑,支离破碎的模样。它精神抖擞,骁勇异常,哪里有炎症就扑向哪里,迂回包抄,围追堵截,战术甚是多变。这个比喻冷僻了些,而且带着浓浓的医院来苏水的气味,一般人可能会不习惯。多年的医学生涯,使我总是用医生的眼光看世界。比如看一个人的容貌,我的第一个感觉不是他好看难看,而是他是否健康。我不大相信人的自述表白,更相信客观的科学检查。甚至对自己,也用这套尺度。要是觉得浑身发冷,并不会马上就宣布——我发烧了,而是不声不响地去找一只体温表,量了体温再下判断。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是冷静还是冷漠,只知道我已无法改变。22年的医学实践将我浸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别人识别出医生的特征。我把自己的第一本随笔集,起名为《走出白衣》。飘荡的白衣裹胁去了我整个青年时代和中年的一部分,告别白衣的时候,恨不悲痛欲绝。然而还是要告别,还是要走出。我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仍是出于一种基本的医疗道德。试想您白天到医院看病的时候,愿意找一位夜里正在炮制长篇小说的医生就诊吗?我害怕面对生命的任何一点疏漏和怠慢。我知道这种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的东西多么易碎。于是要求自己永远以一种医生的拳拳之心写作。若从这一点说,也许我终生走不出白衣。是为序。199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