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作为专题研究,不拟对该体制之来龙去脉作面面俱到的论述。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中心展开。《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认为,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较之中国古代其他时期之选官体制有二个重要的特点。其一为社会上的“士、庶”等级结构造成了门阀士族选官、任官特权,从而出现了九品中正体制、官职的“清、浊”之分等一系列现象。这一“士、庶”结构历来为研究者所瞩目,且论说纷纭。《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魏晋南朝的“士庶”及北朝的虏姓、郡姓均作了深入的辨析,同时为量化研究所须的魏晋南朝、北朝的社会等级划分分别拟定了标准。其二为与中国古代其他时期不同,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中、高级官员大都拥有具有国家正式品官身份的属吏并对之有很大程度的选举权、授官权。于是,在选官体制中就出现了足以与中央政府选举分庭抗礼的官员个人选举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中央政府与官员个人联合选举等三种选官类型。在析论上述问题时,《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还深入考辨了魏晋南朝的“吏”,认为其可分为已入仕的官府大吏、未入仕的官府小吏、在官府服役性的吏三个层次。《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还钩沉发隐,揭示了与中央政府选举权与官员个人选举权相关联的在国家正式品官中出现的“言秩”(有国家正式禄秩)与“不言秩”的对立。通过上述研究,也为量化研究拟定了入仕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