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的决定,总结刑事诉讼法施行十六年来司法实践的经验,适应情况的发展变化,联系现代法制建设的发展,对侦查、检察、审判各个环节,作了一系列重大修改、补充,主要有:一、完善刑事强制措施,不再保留作为行政强制手段的收容审查,二、进一步保障诉讼参与人,特别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三、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完善庭审方式,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作用;扩大不起诉的范围,不再使用免予起诉;对职能管辖作了修改。四、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等等。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公、检、法进行刑事诉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便于学习、掌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