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比较研究了美国反托拉斯和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中有关控制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定,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反垄断法对其他国家的法律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的意义,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两上国家对控制企业合并的某些具体问题有着不同的解决办法,从而有利于我们进行比较研究,找出一个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答案。联邦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结构严谨,内容详尽,在反垄断法的国际比较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它特别是对欧盟国家、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反垄断法有着极大的影响。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则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母法”,直到今天仍然对世界各国的立法包括对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的修订发生着重大的影响。自80年人以来,随着国际竞争形势的变化,美国的反垄断政策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实践中,美国政府对垂直合并和混和合并几乎不再干预,对横向合并也采取了比过去较为宽松的政策。毫无疑问,美国新的反垄断政策将对其他国家的反垄断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