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民法发展的趋势,都迫切要求制定出一部现代化的民法。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法的建立,既要反映世界民法发展的最新趋势,也要体现和反映民法的中国特色。据此,我们提出现代化民法体系的构想:1.现代化民法应以一部现代化民法典为龙头,由各单行民商法规相配套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系统。2.现代化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拟以总则为指导,以法律关系为主线联结主体、行为、权利、责任及法律适用和附则各编而形成完整的科学整体。3.与民法典配套的单行民商法规,主要应当有: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海商法、破产法、统一合同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基于上述理论和立法构想,我们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