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通论》(第一版)自1996年出版以来,在学界曾受到广泛的好评,几度重印,但早已脱销。加之,随着国际社会交往的不断扩大,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一国四法域”的形成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已成为仅次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第四大经济体,涉外民商事关系较七年前已更为发达和复杂,国际私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已大大提高,国际私法的理论研究工作和国内立法及司法实践也有了更大的发展,故而促使我们决定对原书进行重大修订。首先,这个第二版进一步突出了中国的内容和特色。回首本书初版后七年来的情况,人们不能不承认中国的国际私法,无论在理论研究、立法、司法与仲裁实践等各个方面,都已有了可喜的进步和发展,而且这些进步与发展,既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进步伐相一致,也与当代全球化的进程相呼应。中国的国际私法在上述几个方面的进步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法治化的加强和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全面振兴。这是第二版之所以在这些方面着更多的笔墨,作更详细的论述的主要动因。其次,本书第一版原是在1990年作为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的《中国国际私法》一书的基础上增补而成的,基本上未脱出教材的案自,其显著表现是一般介绍性的内容占绝大的篇幅。这个第二版则大大增加了理论上的阐述、评价与讨论的成份,从而使它更具有学术性、论辩性和启迪性。而且由于这些理论上的阐述、评价与讨论是从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视角和立场出发的,凝聚了我们自己许多研究心得与理论观点,从而使第二版的中国特色以及它的个性化特色大为加强。第三,第二版在中外国际私法立法和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和外国学说等方面不但置换了第一版中过时的内容,而且增补了不少很新的材料。如这次修订,首先是增加了大量国内国际立法和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弥补了原书及目前同类著作的不足,包括增补了中国的《合同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信托法》及最新修正的《收养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国内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有关司法救助、区际司法协助、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区际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内容。我们还在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上,介绍了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草拟的2000年《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内容,从而使本书作为“中国国际私法”的特色更加突出。在国际法源方面,增加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近年通过的几个公约及i999年海牙《关于民商事管辖权与外国判决执行公约》(草案)、2000年欧盟理事会《关于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执行的法规》等国际立法的有关规定。在评析外国国际私法立法方面,对第一版未涉及的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你拿大魁北克省、罗马尼亚、意大利、英国、越南、列支敦士登、委内瑞拉、突尼斯、白俄罗斯和德国等一系列国家的最新国际私法立法及国内外有关仲裁机构的最新仲裁规则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评述。同时反映了《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第13版)和戚希尔、诺思《国际私法》(第13版)的最新发展。增补了我们自己关于重构国际民商新秩序中的国际私法、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Intemt的应用对传统冲突规范连结点和准据法的冲击、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国际贸易中的EDI法律问题等方面新的论析。但为不过多增加篇幅,也删去了一些内容。最后,还值得强调的是,第二版对第一版的体例作了适当调整。例如把破产一章修改后纳入了财产权部分,并把全书分为五编,使内容的条理性和层次感得到了加强。以上这些应该对大大提高本书的质量是具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