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庆男1943年生浙江省湖州市人1968年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后在上海市隧道工程公司和上海市城市建设局工作,1982年5月至今在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金茂(原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一级律师。先后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最佳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中国证监委和司法部确认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上海市投资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聘请的首批仲裁员业务专长:基建顾问、项目融资、公司汉承办的部分主要律师业务:(一)担任上海市地铁、高架内环线、南浦、杨浦大桥、合流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提供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二)为上海大众出租、隧道工程、望春花等一批股份制企业改制、发行股票和上市及配股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担任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市地铁总公司等一批高新技术及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四)为数十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进行项目谈判和法律见证:为东海商业中心大楼等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五)承办各类经济、知识产权和民事纠纷案件数百件。主要论著合作编著《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出版社);《科技工作者法律手册》(上海科普出版社);参与部分编写的论著《律师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经济工作者法律手册》(华东政法学院),并在《法学》、《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等报刊发表论文、文章近百篇,多篇论文获奖,曾获上海市律师协会创作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