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克特罗(E·L·Doctorrow)是美国当代为数不多的一流严肃小说家之一。尽管他从不把写作当作取悦于人的事情,但他的作品在美国却颇为畅销,从1975年出版的《拉格泰姆时代》到1990年出版的《比利·巴思盖特》(BillyBathgate)都曾经名列畅销书榜首。读者喜爱他那与众不同、创新立异的风格,被他作品中对美国历史的独到见解所吸引,在他那些把20世纪美国的头版新闻同虚构的小说人物的活动糅合在一起的作品中,领略到一种时代气息。多克特罗1931年出生于纽约,父母是移民美国的俄罗斯犹太人,是那种酷爱书本与音乐的知识分子。多克特罗在这种家庭的熏陶下,经历了30年代大萧条的艰难岁月成长起来,为他日后从事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多克特罗曾受教于纽约布朗克斯理科中学和俄亥俄州的凯尼恩学院,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攻读戏剧,在那儿结识了日后成为他的妻子的海伦·亨斯莉。1953年他去军队服役,两年后复员,本打算靠退伍金养家,自己可以专心去写一部小说,现实却不尽人意,他只得先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因而他甚至在机场当过订座员,其后又在哥伦比亚广播电视部和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作审稿人。60年代初他从电影业转入出版界,先后在新美洲图书馆和戴尔出版公司任编辑,33岁时成为戴尔出版公司的总编辑。他的第一部小说《欢迎到哈德泰姆斯来》(WelcometoHardTimes)于1960年出版。此书写一个坏蛋几乎毁掉了一座名为哈德泰姆斯(含有“艰难时世”之意)的美国小镇。这是多克特罗第一次像某种人类时间机器一样,载着他的读者回到蛮荒的西部进行一次历史的旅行。这部作品以一个小镇作为人类社会的象征,用意虽深,但由于写人类活动失于简单化,出书后未能引起文学界关注。1966年他的第二部小说《像真的一样大》(BigasLife)出版。此书描写纽约出现了比摩天大厦还要高大的裸体巨人时市民的恐慌心理,既讽喻人心不古,也表达了对普通人的同情与关切。多克特罗于1968年由出版界转入教育界,先后在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犹他大学、萨拉·劳伦斯学院任教,目前则在纽约大学研究生写作班担任教职,同也是小说家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纽约郊区。使多克特罗一举成名的作品是他1971年出版的第三部小说《但以理书》(TheBookofDaniel),书名源于《圣经·旧约·但以理书》。这是他那种把真实的历史事件与虚构的情节相结合的新型小说写作手法的初次尝试。该书以50年代美国麦卡锡主义嚣张时期被送上电椅的犹太移民罗森堡夫妇的所谓“出卖原子弹机密案”为背景,着重写了受害者遗孤但以理(按现代通用译名为丹尼尔)成人后进行广泛调查,为其父母申冤的故事,即虚构的罗森堡之子但以理本人的故事。小说通过但以理的回忆和探讨,展现了60年代中期美国的社会风貌:汹涌的反战浪潮;学生反抗传统文化,摇滚乐风靡全国;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和反抗,嬉皮士的出现……小说同时深刻揭示了美国社会中的个人悲剧。假若作者在其第一部小说中认为人类的主要威胁是来自坏人,那么在《但以理书》中人类的大敌则是其自身的异化,也就是说折磨但以理的是他本人的宗教、政治信仰乃至心理上的问题。这部小说在写作手法上颇具特色,它把起诉描写得如此冷酷,把行刑过程描述得有条不紊、如此正规,几乎达到一种照像的效果,烘托出一种阴森沉郁的气氛,使读者感受到一种历史真实感,而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的活动又超脱了历史上这桩公案的有限情节,使作品以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的独立风姿呈现于读者面前。多克特罗因《但以理书》获1972年的古根海姆奖。两年后他的第四部小说《拉格泰姆时代》问世。这部作品熔事实与虚构于一炉的风格在美国文坛引起轰动,尽管有褒有贬,争议颇大,美国评论界还是在1976年授予它“全国图书评论界奖”,承认其作者是一位打破传统小说写作模式大胆创新的杰出作家。如今,《拉格泰姆时代》已作为美国70年代的代表作品之一被列入美国大学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目。多克特罗从此进入了美国一流小说家的行列。《拉格泰姆时代》写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美国社会。书名《拉格泰姆时代》是因为这种以右手弹奏出变化无常的切分旋律,同时左手以沉稳的低音伴奏的黑人音乐当时正在美国盛行,这种音乐的风格与当时正处于变革时期的美国颇为相似。那是一个繁荣发展的时代,各国移民蜂拥而来寻找希望和机会,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因而大大提高,新事物层出不穷,显示出一个新兴国家那种变幻无常的面貌。而与此同时也潜伏着种种危机,阶级矛盾、劳资纠纷、种族争端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多克特罗所要表现的就是这样一段历史。为了表现这种拉格泰姆风格,他甚至在语言上也进行了变革,全书运用了大量互不关连的短语略句,给人一种类似切分音节拍那样的跳动感。在情节结构上他虚构了三户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他们中有犹太移民,有黑人,也有中产阶级的白人,这三户人家的命运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而在他们的命运演变中作者又穿插了反映这一时代特征的历史事件和名人的生活。把真实的人与事和虚构的人与情节糅合在一起,正是这部小说最主要的特点。多克特罗对于传统的历史小说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创作《拉格泰姆时代》使他有机会进行一次突破性的试验。他在写作时忠实地表现了那一时代的风尚,其精细程度表现在甚至连当时人们的居室布置、服饰爱好都描绘得一丝不苟。他采用大量有据可查的事实插入虚构的情节,让虚构的小说人物和有名有姓的真人一起活动。那些历史事实虽然是经过作者精心选择,但又避免为事实所囿。他认为“小说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历来如此”,“一切所谓客观史实之说,都不过是天真的想法”,因为“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在这种创作思想的指导下,他导演了这部由真人和演员同台表演的杂剧。于是,虚构的白人实业家参加了青史留名的彼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其情夫被杀之后竟与小说中虚构的一个青年发生了爱情关系;著名的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财阀摩根、汽车大王福特、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甚至奥国太子斐迪南都成了多克特罗指挥下的演员。他们不仅和虚构人物的生活交织在一起,而且还彼此影响,像福特和摩根秘密会晤谈论再生问题,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开导伊芙琳。多克特罗的这种大胆处理尽管也招来非议,但他自有主张,他就是要让读者在非凡与平凡的杂处纷陈中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气息。他回顾历史其实是在表述这样一种观点,即无论是显赫一时的大人物还是名不见经传(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就几乎都没有姓名)的小人物,都不能逃脱被历史(主要是经济)势力所左右的命运,他们自身不断地在他们无法控制的经济和社会力量的驱使下发生着异化。多克特罗是个经常令人吃惊的小说家,其惊人之处,不仅在于他的文字绘声绘色、技巧高超,而且在于他总是在变,你根本不可能根据他原先写的东西来预测他的新作会是什么形式、什么布局、什么格调。继《拉格泰姆时代》迄今他又出版了四部作品:《鱼鹰湖》(LoonLake,1980)、《诗人的生活:六个故事和一部中篇小说》(LivesofthePoets:SixStoriesandaNovella,1984)、《世界博览会》(World'sFair,1985)和《比利·巴思盖特》(BillyBathgate,1989)。这中间除了第二部之外都是以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为背景。《鱼鹰湖》尝试了同时运用散文和诗歌两种文体、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叙述方式的手法。小说与《拉格泰姆时代》那种用许多简单鲜明的画面和照片连缀而成的巨幅风尘画的效果不同,是用大量亮晶晶的碎片拼成的,像从万花筒中看到的图像,每个形象和每个插曲都可以在书中别处找到与之对称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50年代新批评派所提倡过的那种象征小说。它的主要象征在于鱼鹰湖的双重形象:湖水深澈、湖面如镜,反映着在它周围和在它上面所发生的一切;而鱼鹰则展翅直入湖心,划破宁静,叼着一尾鱼儿出水,振翼而去。书中,苦思冥想与探索追求;阴与阳;太极与两仪,以及儿子反老子,日后却自己也当了老子;权力两边开刃,即裨益人生,又为凶戾所倚;被压迫者与压迫者既相斥又相成;人间之可亲与人间之可怖等量齐观,不分上下……诸如此类对立而统一的东西不胜枚举。这部小说尽管结构有些松散,但是并不抽象枯燥,读来饶有趣味,其中恐怕得力于作者总是不忘在自己的小说中表现那些极富人情味的生动东西。与《鱼鹰湖》相比,后来两部以30年代为背景的作品《世界博览会》和《比利·巴思盖特》也许更为成功。《世》一书获得了1986年的“美国图书奖”,而《比》一书则于1990年获美国“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和“福克纳文学奖”,并被《时代周刊》推为80年代世界十部佳作之一。《世》一反作者惯用的虚构手法,转而借意于作者本人30年代的童年生活。《比》尽管再次把读者带往30年代的布朗克斯,然而却与《世》一书迥然不同。《世》读来犹如一部回忆录,回忆者从容自在地讲述着他的故事。而这部新作却像《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一样情节紧张,扣人心弦。可以说,这是作者故事性最强的一部作品。一部记述一个15岁少年从童年到成年所经历的坎坷艰险的人生旅程的精彩详尽的报告。书名人物比利是布朗克斯一个倔强的野孩子,被臭名昭著的黑道人物舒尔茨收养。在舒尔茨的团伙中,这个孩子目睹了盗窃杀人等犯罪勾当成长起来。小说就是从这个孩子的视角描述了那些被摈弃于文明圈之外的罪犯歹徒的世界。多克特罗是一个社会责任感很强的作家,他说他之所以致力于写作,“只是由于人总是喜欢觉得自己能起某种作用。”在对小说形式手法的创新上,他有一段颇能反映他的思想的话:“我从来都认为我的小说继承了狄更斯、雨果、德莱塞、杰克·伦敦等大师的社会小说的传统。该传统深入外部世界,并不局限于反映个人生活,不是与世隔绝,而是力图表现一个社会。近年来,小说进入居室,关在门内,仿佛户外没有街道、公路和城镇。我则一直努力留在门外。”这里应当说明一下,本书上半部1—21章由刘奚译出,下半部由常涛译出,全书由常涛统稿。刘奚乃已故刘国云先生与妻奚宝芬、子刘晓奚的合用笔名,他们本拟以此名继续合作下去,然而刘国云先生在此书译成后不久便被肝癌夺去生命,这便成了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合作。刘国云先生曾译有安东尼·伯吉斯著《莎士比亚传》,该书1991年获全国首届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刘先生中英文俱佳,是一位难得的文学翻译人才,他的早逝使中国译界失去了一位本应在外国文学译介方面作出更多贡献的优秀翻译家,这实在是件令人痛惜的事。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们本着既忠实于原著风格又力求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原则,对作品中大量上下互不连贯因而使人费解的略句,添加了必要的连词虚字。至于原书人物对白不加引号,我们则作为原书的一种风格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