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霖(1895-1984.10.19) 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湖南长沙人。1914年清华学堂毕业。后赴美留学,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1921年后游学英、德、法、意等国。1925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教授、系主任,文学院院长。 1948 年被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1952年后历任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常务委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逻辑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二、四至六届委员,民革中央常委。一生从事哲学、逻辑学研究和教学。在哲学方面,吸收西方哲学的成果,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最早把西方哲学中的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批判了罗素的主观唯心论,论证了事物的可知性;提出摹状与规律的学说。在逻辑学方面,30年代系统地从西方引进演绎逻辑,对演绎逻辑的基本问题作了深入探索;认为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思维规律。后期强调形式逻辑必须接受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探讨了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提出了有关思维的新的判断形式,主张恢复归纳(在形式逻辑中)本来的地位。著有《逻辑》、《知识论》等;出版有《金岳霖学术论文选》、《金岳霖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