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英国达勒姆大学教授米尔恩著。他曾任英国法律与社会哲学协会主席(1983~1986)。作者从道德、政治和法律哲学的角度对人权观念进行了全面深刻地探讨。他认为,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而不是政治权利,作为最低限度的人权应包括生命权、公平对待的公正权、获得帮助权、不受专横干涉的自由权、诚实对待权、礼貌权、儿童受照顾权等7项基本权利。本书见解独到,发人深思,为我们了解人权问题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本书前言本书的构思始于1978年秋。那时,我应达勒姆大学法律系的弗兰克·道吕克教授之邀,就“人权”概念作一次公开演讲。这是为纪念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诞生30周年而在该大学举办的一系列演讲和讨论会的一部分。尽管我从前的著作既一般地论述过权利,又专门地涉及到人权,但在进行演讲工作的过程中,我开始对自己早先的作品感到不满意。我要感谢道吕克教授以及所有为演讲和讨论会作出贡献的人,他们给我以鼓励。在此后的7年里,我有幸在一些场合,通过讨论会、会议论文和演讲的方式,来检验本书的论点和思想。我要特别感谢以下各位对我的启迪:约克大学政治系的诸位同仁,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哲学系的戴维·埃文斯教授及诸位同仁,阿伯里斯特威思的威尔士学院国政系的穆尔黑德·赖特博士,以及赖特博士1984年7月在威尔士的格雷基诺格组织的会议上的诸位同仁,尼尔·麦考密克教授以及他组织的在爱丁堡大学召开的法理学会议上的诸位同仁。上列各位的批判性评论和建议,使我受益匪浅。我还要感谢达勒姆大学政治系和哲学系的同事们,他们就我呈送的本书中的一些论点作出了评论和批评。在为本书付梓准备打印稿时,我曾获得实际的帮助,我很高兴有机会对此表示谢意。我特别感谢沃尔夫冈·冯·莱登博士、内维尔·里格比先生、基米特·埃德加先生和苏姗·埃尔坎夫人,他们帮助我准备定稿。我非常感激希尔达·温夫人、多西·安森夫人和琼·理查森夫人,她们在系里的文字处理机上完成了本书的最后打印稿实际上,这是在我们的新机器上制作的第一本书。我特别感谢R.W.戴森博士,他帮我校对了清样。最后,我要提及我已故的妻子,我将此书献给她以寄思念。虽然她没能亲眼看到本书完成,但在此我要记下对她的深深谢意,她不仅在本书的写作时给我以支持、忠诚和帮助,而且在过去37年我的全部工作中也是如此。A.J.M.米尔恩于英国达勒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