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断:人类种族作为一种生物学上的奇观,原因决不在于它们之间的差异,而在于它们之间的一致性。整个地球生物史上,人类是唯一的一个分布范围遍布全球而没有在内部发生种系分化(speciation)的物种。造成这种奇观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拥有文化。靠着文化,人类能够从赤道分布到南北两个极圈附近,生存在截然不同的环境中而保持着物种内部的一致性。这是任何一种别的高等生物无法做到的。总之,现代智人种自形成以来,一直就是个统一的物种。这个物种中的所有成员,在用双足直立行走,具有发达的大脑,能够创造各种文化事物,且能通过有性繁殖而生育出健康的子代等最基本的特点上是完全一致的。世界上任何种族类型的人都有自己的音节语言和全球各地遍布着各种混合的人种类型这两种现象即是明证。这也是我们一贯主张所有种族一律平等的科学基础。第三节种族和民族上面的讨论,使我们清楚地看到,种族作为一种生命科学现象,完全是人类对自然界进行生物学意义上的适应的结果,其中本来不包含也不应包含任何社会文化意义。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探讨种族和民族的关系问题呢?换言之,种族和民族这两个概念之间又有什么相干呢?从纯粹科学的意义上讲,二者的确是互不相干、泾渭分明的。种族所涉及的是人类种群(humanp0pulation)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适应关系,它主要是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科学研究的对象;而民族所涉及的则是人类的社会文化群体(ethnicgroup,简称族群)与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它主要是社会科学,特别是行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我们也可以把种族和民族看作是两套分类系统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人类这个统一体(contin-uum)所作的划分;前者主要考虑生物学因素而不考虑文化因素,后者则主要考虑文化因素而不考虑生物学因素。因此,从理论上讲,一个种族或种族类型中包含了若干个民族,或者是一个民族中包含了几个种族或种族类型成员的现象都是正常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前一种现象远较后一种现象为多。然而,从研究实践上讲,由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很不相同,这就使得种族和民族这两个概念在使用中又有许多瓜葛。首先,尽管我们严格地认为种族和民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在复杂的现实世界中,这两个概念的外延还是有重合的时候。例如在今日的美国,印第安人就不仅是个种族类型,而且是个包含有许多支系的民族共同体,其中的每个支系又都往往被称作民族。又如美国的黑人,他们不仅是属于赤道人种,而且显然是该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歧视现象,既有种族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把种族和民族两个概念互换使用,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尽管这样做不够科学。后记:编后记本书是由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多年从事有关教学、科研的同志集体编写的。具体分工如下:林耀华导言庄孔韶第一、二章(初稿)张海洋第二章(定稿),第三、四章王庆仁第五章第一节,第七章第一节金天明第五章第三、四节,第十四、十五章陈克进第五章第二节,第九章第二节,第十二、十三章祁庆富第六、八章,第九章第一、三、四节,第十、十一章伊里奇第十六章白振声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七、十八、二十章陈长平第十九章全书由林耀华提出构架并审订内容,陈克进负责统一体例和文字修改。同任何学科一样,民族学一直处在发展中,其研究领域和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日益广阔和丰富。虽然本书力求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民族学工作者的调查研究实际,去阐述民族学的基本课题,以体现中国民族学的特色,但缺憾之处仍在所难免,对此,俟日后再版时加以修订、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