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麒,男,汉族,1936年2月出生,重庆潼南慧光人。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学术带头人,重庆市首批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曾任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系第一任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法学)成员,直辖前的重庆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直辖后的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等。自著、主编、副主编、参编的专著、教材、工具书共26种,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出版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和个人论文集《寻求经济法真缔之路》;主持1项和参加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主编司法部统编教材4种;曾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为中央领导同志讲授《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其学术著作和教学研究成果共有26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优秀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其中,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和合作专著《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建设研究》获四川省政府二等奖;主编的《经济法学》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的高等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经济法学》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并获教育部教材优秀成果二等奖;主编的中华社科基金项目《产品质量法学研究》获重庆政府优秀成果三等奖;领衔研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教学改革方案》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经济法课程建设》、《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分别获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许明月,1963年生,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曾在《法学研究》、《民商法论丛》、《现代法学》等法学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参加8本法学教材、专著的编著。公开发表、出版科研成果70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