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等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各专业系列教材的建设,卫生部于1985年8月在山东省莱阳县召开的全国中等中医教育工作座谈会期间,制订了中医士、针灸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四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了中等中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成立了各门教材编审组,实行主编单位和主编人负责制。同年11月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了本套教材教学大纲审定会议,审定了中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三个专业22门中医药课程?教学大纲。为提高教学质量,在编写过程中,力求突出中医特色,体现中专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较为全面的阐述,加强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比重,并注意各门学科之间的联系,以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本套教材包括《语文》、《中医基础学》、《中药学》、《方剂学》、《古典医籍选》、《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学概要》、《中?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内科学及护理》、《外科学及护理》、《妇科学及护理》、《儿科学及护理》、《中医食疗学》等22种。供中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专业使用,其中部分教材亦供针灸医士、推拿医士等专业使用。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工具。教材只有通过教学实践,并认真总结经验,加以修订,才能日臻完善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