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江西临川人。他出身于中下层官僚家庭。年十七八,即以天下为己任。二十二岁(庆历三年)中进士后,为淮南判官、鄞县知县等地方官,留心民生疾苦,并多次上书上级官吏建议兴利除弊,以舒民困。嘉右三年,从常州知州调为提点江东刑狱,有《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即后人常说的万言书,主张建立宋王朝的“法度”,即效法“先王之政”的精神对现实政治有所“改易更革”。嘉右五年,入朝为三司度支判官。熙宁二年,神宗特拔为参知政事(副宰相),从此积极推行新法。但由于旧党的不断反对,屡次罢相,屡次起用,后退休江宁。元丰八年,旧党司马光为宰相,全部废除新法,王安石忧愤成疾,次年病卒,年六十六。王安石一生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斗争,他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他反对西昆派文人“杨刘以其文词染当世”,指出当时“学者迷其端原,靡靡然穷日力以摹之,粉墨青朱,颠错丛庞,无文章黼黻之序”(《张刑部诗序》)。认为“文者,务为有补于世用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刻镂、绘画也”,“要之以适用为本”(《上人书》)。正是由于王安石持有“适用”的文学创作观念,他的诗文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采,是直接为他的政治斗争服务的。《王安石年谱三种》的三种年谱是:一、王荆文公年谱,宋詹大和甄老撰。二、王荆国文公年谱附遗事,清顧栋高撰,上、中、下三卷,遗事一卷。三、王荆公年谱考略,清蔡上翔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