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阐述世界民族音乐的一本教程。世界民族音乐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课程。其目的在于向学生介绍世界上客观存在的丰富多采的多元音乐文化,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了解地球上各种各样的音乐现象。打破那种以一、二种音乐文化代替全人类创造的音乐文化,忽视其他音乐文化,或以某一种音乐文化的审美观点标准来评价其他音乐文化的错误现象,克服以偏概全,见木不见林的片面性。使学生能够采用全球性的视角看问题,以客观公证,平等的态度来对待世界各种民族音乐,建立起世界音乐文化多元性的概念,以更好的进行民族音乐创作,研究,表演,教育工作。 本课程中的世界民族音乐主要指世界各地的民族传统音乐及根据传统音乐素材改编的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按地区大体分为东亚、南亚、东南亚、中亚、阿拉伯(西亚、北非)黑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西欧、东欧、北美、拉丁美洲、大洋洲共11种还有不按地区划分的犹太、吉普赛、库尔德、萨阿米(即拉普人)音乐。本课程大致按上列顺序进行。但从国内实际情况出发,课程中不包括中国民族音乐及欧美艺术(专业)音乐。在本课程的教学中力求将每种民族音乐与其文化加以联系并注意音乐文化的内涵、功能,而不是孤立的描述音乐。在教学中还运用适当采用文化人类学的观点及文化价值相对论和多 进化论来说明某些音乐现象。本课程及其相关学科已在世界上受到广泛重视及推广,欧美、美国、日本各著名大学音乐院校均已设有此类课程。在我国,除中央音乐音乐学院外,只有个别音乐院校开设了类似课程。本课目前以课堂讲授为主,除在理论上描述该地区的音乐文化特点外,还配有大量的录音、音像资料,以便学生能在感性上接触、熟悉具体的音乐和有关的视觉形象,更好的理解这些音乐。授课时间为每周二小时,共一年,四学分。期末考试形式为听辨,课堂笔试或写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