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饲料标准(GBl0647-89)定义,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称为饲料。作者认为,其提供的养分应有一定量的概念,不是任何能提供养分的可饲物质都是饲料。如木屑、稻壳虽含有养分,但其不能满足动物正常生长或生产之养分的需要,因此它不能作为动物的饲料。又如小麦秸、稻草均含有一定量的养分,也能被草食动物(如牛、羊、马)消化一部分,且在与其他饲料合理搭配情况下,可满足草食动物营养需要,故它可作为草食动物饲料。而小麦秸、稻草中的养分很难被猪、鸡等杂食动物消化,且在体积上与这些动物消化道体积不相符,故不能作为猪、鸡饲料,只能作为填充物质使用,即使是作为填充物质,在添加量上也应特别注意。 随着饲料工业的发展,许多不提供养分的物质也划入饲料范畴,如抗生素、抗结块剂、驱虫保健剂等非营养性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