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怎样写外国文学史,曾经几次有所议论,这里只扼要重述几点主要想法:要有中国观点;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要以叙述为主;要有一个总的骨架;要有可读性。也许还可加上一点,即要有鲜明个性。就本书而言,作者让自己努力做到的是:第一,在选材和立论方面,书是一家之言,别人意见是参考的,但不是把它们综合一下就算了事;第二,要使读者多少体会到一点英国诗的特点,为此作者选用了大量译诗,在阐释时也尽力把自己放在一个普通诗歌爱好者的地位,说出切身感受。古英语、中古英语都同近代英语相差很大,特别是古英语更大,但又是一脉流传下来的,只不过中间经过若干次不同民族语言的冲突、融合和演进,才出现每一时期的主导语言:三种西日耳曼语形成的古英语,日耳曼语和罗曼语相结合的中古英语以及吸收更广但又以英格兰东南部方言为基础而进行标准化的近代英语。在这过程里,英语从一个岛国的语言逐渐发展成为世界上流行最广的语言之一。古英语与中古英语各有不同的诗风和诗律,近代英语诗兼取两者之长而又有所侧重,同时又吸取欧洲大陆以及晚近美国的诗歌精华,进行创新,使得英国能有一种特色鲜明、大诗人迭出的韵文文学,对世界文学作出了重要贡献。诗歌也好,语言也好,背后都有文化。从英诗而论,四大文化在此遇合:最初的日耳曼文化,中世纪的拉丁文化,近代的不列颠和跨大西洋文化,再加原在英格兰岛上后被逼得上山过海,只在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还有遗留的凯尔特文化在19世纪以后复兴,所以有四种文化给了英诗以滋养,在它们相互冲突和融化之中,起伏消长之间,英诗取得了新的活力,而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所受的基督教影响又是贯穿整个英语诗歌三个时期四种文化的一个精神因素,到了现代才有所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