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orkin是当前西方法律哲学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其法律解释方法不仅在法学界引起了热烈且广泛的讨论及争议,另一方面,作为一位实际关切民权的行动者及思想家,其自由主义的立场,还有他和John Rawls、Robert Nozick等人的对话或论辩,也使他涉足到政治哲学的领域,而同时成为政治哲学界所瞩目的对象。不过,《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涉及Dworkin的部分,是限于其法律解释学,也就是他所称之为“作为完整性的法律”(law as integrity)或者“建构性的解释” (constructive interpretation)的这种法学方法论或法律解释策略之内涵、以及其所引发的争议,期盼让读者在阅读完《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之后,便能对Dworkin法学这一个部分的思想学说,有充分的了解。Dworkin的法律解释学和其他的法学方法论一样,最终都不免碰触到哲学性的问题,例如语言哲学、伦理价值最终奠基的难题,而Dworkin也试图对此提出其解决的方法。而对于Dworkin所提供的解答,笔者也将在本书中提出更深一层的反省与批判。如前所述,Dworkin作为一位学者,在过去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中,的确是获得了巨大的名声;但是除了其拥护者之外,其法律解释学也招致了众多的批评与质疑,诚如由一位学者Regan所发出的疑问中,我们便可以了解这种奇异的现象:“太多人都已经尝试着要去解释Dworkin的种种观点究竟哪里不对?真的!太多人了!只要读过诸多批评家之意见的人大概都应该会惊奇地问道:为什么Dworkin的这些被广大的人所拒斥的观点会获得这么大的瞩目”。而若要笔者以一言以蔽之的方式来回答Regan上述的问题,则笔者的回答将是如下:Dworkin之所以引人瞩目,乃是因为他再一次尝试建立一个自亘古以来,不分法系、无数法律人永不死灭、也不愿意放弃的美梦,就是让法律成为一个“封闭完美(无漏洞)的体系”,藉此,在排除掉法官个人武断、造法之空间的情况下,法的安定性及民权可以得到完美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