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密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并在借鉴国外合同立法的先进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做了较为全面和详尽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由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合同正义、鼓励交易四项构成;应当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合同法应当将违反诚信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并在法律上应当严格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对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区分效力待定、无效和可撤销合同。作者对合同法在当代的发展以及合同法中的一些新的疑难问题,如涉他合同、电子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漏洞的填补等都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