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笑者深有感触的一件事是:在一篇介绍傅大卣先生的文章中,说傅先生除青铜器鉴定外,对杂项也精通。一次某文物商店卖给日本人一批旧印章,请傅先生把关,他挑出许多珍品。“其余的七千二百方印章,商店竟以大的六元,小的三元的价格一次出口。”这件事让我震惊了!旧印石是“宝”,旧印刻不可再造,不应视为普通商品。陈介祺的“万印楼”,苦苦矛集几代印藏家的心血,也才不过七千三百方印。印章是印文的载体,上面刻有精深的书法、篆文、历史、民俗、艺术等等。日本人买走做印材把它磨光,这是把上面的中华文化全磨掉了,是很可叹的事。笔者多年来努力搜集一些印文,力求考证一下,说明印章并不只限于印材价值,有的远远在字画、瓷器之上。囿于笔者接触范围有限,只能作为抛砖引玉,望以引起人们应有的注重,以达到弘扬中华文化,保护古代文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