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佑平,男,1964年生,湖南宁乡人。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198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1994年被聘为副教授,1998年被聘为教授,1999年被聘为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发表科研成果累计300余万字。出版的专著有《刑事诉讼模式与精神》、《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刑事诉讼法原则》等7部,参编国家教委、司法部统编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等8部,自编教材6部(均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工具书2部,译著1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中国律师》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1999年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洪浩,男,1965年生。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出版有《检察权论》、《正当程序法律分析》等著作,发表论文30余篇。本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全面、系统地吸收和反映刑事诉讼法学新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刑事司法实践的特点和需要,对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全方位阐述。本教材共分四编。第一编绪论,从理论上介绍了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分析了刑事诉讼的构成要素、本质及其基本模式。第二编总论,阐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刑事诉讼法原则、管辖、回避、辩护和代理、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诉讼中止与终止等基本问题。第三编证据论,该编以证据为专题,对证据的概念、属性、证据制度、证据规则、证据的分类、证明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第四编程序论,该编以刑事诉讼程序为线索,阐释了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的基本理论与司法要求。本书既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基本教材,也是公、检、法、司等法律工作者研习刑事诉讼法学的理想读本。